重磅!杭州一地出台新政,下月起全面禁止!最高罚10万,严重可判刑!
最近,天气热起来了,
临平户外钓鱼的人也越来越多。
大多临平人一般都是休闲垂钓,
(资料图)
然而,有网友爆料,
塘栖一处水域,有人竟然明目张胆地
用放地笼的方式非法捕鱼!
视频里,
非法捕鱼者正在下放渔网,
眼下正是鱼类生长繁衍期,
这一大渔网下去,
不知道又有多少鱼苗遭殃!
评论区下方不少网友也怒了:
有人建议直接举报!
就在刚刚,临平区农业农村局出手了!
4月17日临平区正式发布水域实施禁渔制度,
涉及乔司、崇贤、塘栖等
多个镇街水域,涵盖135条河道!
未来这些非法捕鱼的人将得到重罚!
临平禁渔范围划定!
记者从临平区农业农村局了解到,
临平全区禁渔范围共427.7公里,
其中,省级河道2条(段),全长35.9公里;
杭州市级河道2条(段),全长12.7公里;
临平区区级河道22条(段),全长127.2公里;
临平区镇级河道109条(段),全长251.9公里。
据悉,全区水域实施禁渔制度将于
5月17日起实施,禁渔期限为全年,
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下面是全域禁渔详细的河道地点,
看看有没有你家附近的!
3-6月是鱼类生长繁衍期!
每年都有人越过法律红线顶风作案!
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说,
3月到6月是鱼类生长繁衍期,
实施禁渔制度是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
维护水域生态环境
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
然而,
每年都有人越过法律红线顶风作案,
前不久,
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在巡查时
就发现了一起非法捕捞行为。
宋某某在临平区东湖街道兴元路附近
使用电鱼杆进行捕鱼,被当场查获。
现场查获电鱼杆一支、铁桶一只、
鲫鱼、鲤鱼等渔获物 5.6 公斤。
依据相关法律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宋某某
做出没收渔获物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最高可罚10万,严重可判刑!
各镇街举报电话公布!
我国法律对非法捕捞行为
有明确的惩处规定,
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款十万元,
甚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如有发现非法捕鱼行为,
可以拨打各镇街的举报电话或110,
进行投诉举报!
今年是临平区开展禁渔工作的第二年,
临平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深化与公安、交通、
属地镇街、兄弟区县的协作配合,
推动情报信息共享、执法力量统筹,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已查获涉渔案件3起,收缴电瓶7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