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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复制乐高玩具销售涉案11亿元,“博乐”等14人被起诉

2023-08-18 19:15:42 星岛环球网

公安机关经过近1年调查,于2022年8月在某公司仓库等多处查扣各类乐高侵权玩具上千款共计160余万盒,以及用于制作仿冒的模具等物品。经鉴定,送检的涉案积木玩具经外包装、拼装玩具及说明书的比对确认,与乐高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积木套装基本相同,构成侵权复制关系。目前,该案起诉4宗14人,追诉到案3宗16人。

《澎湃新闻》报道,1:1复制的乐高积木玩具颗粒、说明书以及外包装图案,外包装盒上标注的商标却是“博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一个犯罪集团在未经乐高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开设公司、招聘员工,组建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的仿制、销售“一条龙”式产业链,涉案金额高达11亿元(人民币,下同)。

▲“博乐”制作的积木玩具外观与乐高积木一模一样。


(相关资料图)

▲“博乐”制作的积木玩具,外包装与乐高积木几乎一模一样,只是“乐高”商标变成了“博乐”。

▲多款“博乐”积木玩具都是侵权。

明知侵权铤而走险

案件发生于2021年6月,内地公安机关接获线报指,电商平台上有两间店铺对外销售与乐高品牌各型号几乎一模一样的积木玩具。进一步侦查发现,一对陈姓兄弟先后于2006年12月和2016年1月共同注册成立A玩具厂和B公司,从事玩具生产和销售业务。

在未经乐高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陈姓兄弟透过制作模具、3D建模等方式,将乐高积木玩具颗粒,拼搭说明书和外包装图案进行1:1复制,并在外包装盒上贴牌“博乐”、“乐翼”、“坦克”等自有商标销至海内外。

乐高公司2017年2月17日发现A玩具厂和B公司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便对陈姓兄弟提起民事诉讼,该年9月2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陈姓兄弟生产、销售的玩具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两兄弟支付赔偿金及合理费用共计22万余元。

赔款后,由于山寨品价格较便宜,在市场上仍受到部分买家喜爱,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陈姓兄弟仍未收手,将公司的设计部、销售部等与侵权玩具产品相关的部门搬离公司总部以防被查处,并僱佣员工继续从事侵权乐高玩具的生产、销售业务。

直至2022年8月初,公安机关抓获该系列案件的部分被告人,并在B公司仓库等多处查扣了各类乐高侵权玩具上千款共计160余万盒及用于制作仿冒乐高积木玩具的模具等物品。

经鉴定,送检的涉案积木玩具经外包装、拼装玩具及说明书的比对确认,与乐高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积木套装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最终,检察机关认定涉案侵权玩具1400余款、非法经营数额11亿余元。

上海黄浦区检察院近日对该系列案件的被告人以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案件4宗、含陈姓兄弟及其家人在内的涉案人员共14人;另追诉到案3宗16人。

山寨版高达模型也曾被侦破

除了山寨乐高外,内地亦有冒牌“限量版”高达模型,今年4月上海浦东警方侦破一宗侵犯知名机械人模型著作权案,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产品外观与正版货极相似,但实物大小和配色均与正版有差别,售价仅为正版的三分之一,经鉴定均为山寨货。